原始社会晚期,原始人群崇拜图腾,崇拜的偶像既有火神、雷神、风神、大地神、天神等,又有花草树木及各种动物。随着时代的演进,原始人群由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即由母氏主导的社会变成父氏主导的社会。父系氏族社会时,各父系氏族部落为了争夺物质与地盘,经常互相争斗。争斗中,一些小氏族被消灭,一些大氏族逐渐壮大;争斗中,被消灭的氏族中的一部分人被胜利的氏族掳去当奴隶,供胜利者驱使;争斗中,产生了一批志士先贤,供后人敬仰;争斗中,中国氏族社会逐步过渡到奴隶社会,夏朝成为中国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
夏朝时,大大小小的奴隶主各统治一个氏族(大氏族也可以说是小方国)。广大奴隶的崇拜对象也发生了变化,由纯粹的图腾崇拜进化到图腾崇拜与有功德的先祖崇拜共存。至第二个奴隶制国家商朝中期,民众(奴隶主与奴隶)的图腾崇拜日渐衰弱,先贤(三皇一类人物)与先祖(氏族中有功德的前辈)崇拜逐渐兴盛。商朝晚期,民众的先贤与先祖崇拜的思想已基本形成。
尊祖,即对祖先的崇拜与尊敬;尊祖,是商丘民众自古至今形成的一种习惯;尊祖,是商丘民众普遍存在的一种民间信仰。
商丘民众的尊祖行为是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由图腾崇拜过渡而来的。商丘民众在亲缘意识中,萌生、衍化出对族群始祖先人的敬拜思想。商丘民众的尊祖行为,最初始于原始人对同族死者的某种追思与怀念。氏族社会的演变进化确立了父权制,原始家庭制度逐渐趋于明朗、稳定与完善。从氏族社会分离出来的小家庭,使人们逐渐有了其父亲家长或氏族中前辈长者的灵魂可以庇佑本族成员、赐福儿孙后代的观念,人们开始祭拜其祖宗亡灵,从而形成了严格意义上的祖宗崇拜。
商丘民众尊祖行为的主要特点有:一是将本族祖先与神灵并列并对之祭拜,具有对本族的认同性和对异族的排斥性;二是相信祖先神灵具有神奇超凡的威力,会庇护后代族人,并与后代族人沟通互感;三是人们逐步超越了原始图腾崇拜和生殖崇拜的局限,不再用动植物图腾象征或生殖象征作为氏族部落的标志,而是以其氏族祖先的名字取代。由此,古代宗教从自然崇拜上升为人文崇拜。祖先崇拜,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宗教传统中尤为突出。
商丘民众尊祖行为在古代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种强烈信仰,也是宗教结合的精神支柱。祖先崇拜与图腾崇拜不同,图腾崇拜的对象主要是风雨雷电及动植物,祖先崇拜的对象主要是有功绩的远祖和血缘关系密切的近几代祖先。所以可以说,祖先崇拜也叫灵魂崇拜,是原始社会灵魂观念进一步发展后出现的一种对死者灵魂加以崇拜的宗教行为。这种行为,通常包括鬼魂观念和崇拜仪式两个方面的内容。原始人认为,活人身上存在的而死后又离开的东西就是灵魂。自古至今,商丘民众就有复杂的鬼魂观念。认为人死后,肉体能够消失,而魂魄却不能消失,魂能够变成鬼,魂是人的精神活动的延续。一旦人死后,灵魂所变成的鬼会有非凡的能力,魂能附于某些自然物,可以决定后人的命运。原始人相信灵魂不灭,相信人有一个或多个灵魂。
原始人的祖先崇拜,并不是以血统为标准,而是以功德为标准。到了夏朝以后,由崇尚功德渐渐转变为崇尚血统。商朝,由于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商业由萌生到快速崛起。商人视祖先为具有超能力的神明,祈福避祸均求助于祖先,这是商人祭祖的主要观念。周朝,人们不仅深信祖先的灵魂有降祸赐福的能力,且祖先的灵魂可配乎于天。于是,在周人眼里,祖先取得了形式上等同于天的确定地位。实质上,周人祭祀的主体首先是祖先,其次才是上天诸神。周人认为君主是天子,但因“殷革夏命,周代殷祀”之鼎革无常的现象,使周人愈加深信天不可测,天意难以琢磨。周人认为,唯先王的典型美德可以遵行,因此产生了“敬德”为主的祭祀思想。周人及其后人期望借祭祖来纪念并效法先人的德行,并通过有血统关系的先祖代为后代人请命,得天福佑。
伟大先哲孔子在理念上不相信“死后有知”、不相信“人死为鬼”,但孔子又觉得神鬼信仰对社会的治理也确有实用。所以,孔子注重祭祀,认为祭祀是维持伦理的一种教化方法。伦理的中心就是孝,对于孝道的培植,理所当然地成为伦理教化的重点。而孝道教化的中心就是“生则养,死则敬享”,故有“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说教,赋予尊祖行为“根本、追远、崇德”的意义。
道教相信人有三魂,当一人过世时,三魂分离,一魂归阴间,一魂归坟茔,一魂留于祖先牌位。道家的这种灵魂观与佛教的“地狱道”“饿鬼道”的来世观,极大地丰富了民间尊祖的亡魂观及其祭拜方式。另外,从阴阳五行混合而生成的谶纬学说及从佛道天堂地狱的来世思想产生的经忏符箓、修仙学佛等迷信,加添于原有的人鬼信仰上,对于民间祭祖观的影响也是很大的。宋朝以后,儒、道、佛三家关于尊祖的世界观及祭祀仪的相互融合,使商丘民众的尊祖传统更加巩固。虽然商丘民众尊祖仍以儒家为大传统,但任何哲学或学术思想最终要走向世俗化,而商丘民众尊祖的信仰也体现了这种特征。因此,商丘民间的祭祖观至今仍以古时供奉亡灵,求亡灵庇荫以至繁衍子孙为本。
由于活着的人无法确知死后的世界,也无法琢磨死者的意愿,所以对于死者的感情总是在悲哀中夹杂着恐惧。商丘民众对祖先亡灵恐惧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怕祖先在地狱受苦或成为饿鬼孤魂,二是怕饿鬼孤魂作祟后代子孙。所以借着祭祀,一方面安抚祖灵,一方面避凶趋吉,求祖灵保护。从古至今,虽然社会一步步进步,文明程度越来越强,现代科学已能将过去人们无法理解的自然现象解释得明白透彻,但是商丘一带仍有相当多的人借着尊祖的常规,存有使死者与在世者都得到好处的心态。在商丘一带民众的心中,灵魂不灭是尊祖最基本的观念。儒家对鬼神的态度是存疑而不争鸣,认为人如能在死前留下自己亲生的子女或后代,就是自己生命及祖先生命的延续,这是生物性的延续,也是祖先血脉的延续。浸润于儒家思想的商丘民众,不仅视延续生物性的生命为满足,同时也重视社会性、文化性及道义性等诸多思想现象的延续。这种儒家的永生观可追溯至鲁国人叔孙貌所言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概念。而被后世尊崇追思的圣贤、孝子、忠臣、义士等,在芸芸众生中毕竟是少数,人们都因此为这些人立庙宇、塑金身,当作不朽的神明祀之,以至在道德教化上又逐渐蒙上宗教的影子。至于绝大多数平凡而无特殊贡献的人,唯有家族及子孙因血缘关系而追思不忘,借着祭祀祭拜祖先,使人人在子孙追念中获得不朽。也有相当一部分商丘民众,希望借着追念祖先之机,唤醒更多的人们,多做善事以让后人效法,绝不可失足作恶以辱子孙。
就生命的延续来说,家族是祖先生命延续的具体表现;就民众来说,家族和家庭是供奉祖灵必需品的最为稳固的大、小单位。所以说,家族或家庭成为连接过去与未来的一环。一个人死后能否成为祖先,并不是因为死亡,而是看他的功德或有没有后嗣。父子关系是维持尊祖的依据,然而仅仅以父子世代间的关系还不能充分说明商丘民众尊祖行为,商丘民众还考虑了社会组织中的权威和社会地位之传递。由此可见,尊祖是父权父系制度的基础,而父权父系是家族制度的根本,也是社会组织得以延续的依凭。可以这样说,尊祖行为中对祖灵的祭拜与家庭的建立扩展成为社会发展的连锁因素。尊祖行为可以发挥出加强家族意识、整合社会的功能。
祖灵的延续依赖于家族的繁衍,而父系家族制度得以维持,又是借助孝道和香火传衍的祭祖。于是,孝道与祭祖发生了互联,成为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理念与力量。在商丘民众的心目中,丧葬祭祀之礼的本身就是体现孝道的重要一环,是孝道的出色表现。古代的商丘民众十分重视孝道,大部分民众都能做到爱老尊老。唐朝中期,属商丘管辖的永城市茴村的乡民朱仁轨因孝而出名,被乡民举荐给朝廷,被朝廷赐名号为“孝友先生”。
商丘民众尊祖的主要表现是,为死去的先人、英烈及有功德者定时扫墓、祭拜;在逝者下葬时,随葬准备许多日常生活应用物品纸样,并在逝者下葬后将物品纸样一同烧毁,如同送先人到另一个世界生活一样;生者定时为逝者烧纸(送冥币),甚至在不同的季节,为逝者烧毁不同衣物的纸样。
从古至今,在商丘民众的思想观念中,“孝”是人的最重要的美德,即使对已经逝世的先人,也要像他们依然活着一样尊重。如若有诋毁先人的言语或行动,是会遭到族人甚至众人的反对的。因此,商丘民众的尊祖行为既是一种民间信仰,又可以视为日常要遵守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