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连续4年获省优秀等次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4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我市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综合评价连续4年获全省优秀等次。
2024年,全市民政系统紧抓“巩固脱贫成果、深化救助改革”两条主线,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兜牢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有序扩大低收入人口覆盖面。全市共认定低收入人口54.2万人,其中低保对象32.9万人、特困人员4.6万人,兜底保障人数位居全省第四,全年发放救助资金13.2亿元,推动了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全市14.3万名已脱贫人口和3.1万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通过低保或特困供养纳入兜底保障。
救助保障标准稳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50元、45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25元、22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补助水平实现“十连升”。
临时救助作用充分发挥。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的政策规定和“先行救助”措施,备足用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做好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全年实施临时救助2.8万人次,其中非户籍地救助506人次。
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多方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持续扩大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知晓率、覆盖面,畅通11条救助服务热线,着力发挥救助服务热线在困难群众倾诉疏导、心理慰藉、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全市民政系统将进一步推进防返贫和低收入人口帮扶“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落实落细各项兜底保障政策,推动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记者 翟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