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县人民法院河堤法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始终,注重释法说理、判后答疑,提高调解成功率和自动履行率,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引发的民事纠纷。
2022年12月,张某与祖某签订《建房施工合同》,约定祖某将自家民房三层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张某进行承建施工。施工过程中,祖某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张某完成施工后,要求祖某支付剩余工程款38560元,祖某称张某未完成施工,且建造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给祖某造成了损失,不同意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双方协商无果,张某遂诉至法院。
河堤法庭承办该案之后,第一时间向原被告了解案件情况。河堤法庭负责人袁玉洁想通过现场勘验,先确定施工面积,解决双方剩余的施工费用数额问题,为后续调解打下基础。到了现场之后,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河堤法庭干警逐个测量,最终双方对测量结果再无争议。
测量完成后,袁玉洁向双方讲解诉讼过程、法律规定,以及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关于房屋的质量问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被告提出进行鉴定。为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彻底解决纠纷,袁玉洁耐心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帮助双方分析利弊。眼见被告执意鉴定,回到法庭后,袁玉洁联系了技术科,并联合技术部门共同做被告的工作。
在得知鉴定成本超出剩余工程款后,被告开始动摇。袁玉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寻找到利益平衡点,原告对未完成的工程量扣减了部分工程款,被告不再主张质量问题,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剩余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