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村‘三资’管理混乱,土地出租未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侵犯了群众的知情权……”前不久,商丘市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对一起反映该区张阁镇某村出租集体土地的收入未入村账,而是直接用于偿还工程款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2007年至2014年期间,张阁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某出租6亩村集体土地,私自把3万元租金用于偿还工程款。此行为侵犯了群众的知情权,违反了“三资”管理相关规定,造成了集体资产处置的不透明与程序缺失,杨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农村“三资”管理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2024年以来,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以此违纪案件的查处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督促区农业农村局扛起主体责任,及时制定《农村集体“三资”流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9个联合督导组,围绕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处置不公、集体资源流失等突出问题,定任务、定时间、定进度,在各乡镇(街道)开展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交叉互查,对全区120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摸排,对自然村账目进行“一对一”检查,以“小切口”推动农村“三资”管理“大治理”。
此外,该区还注重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培训、讲座等形式,普及农村“三资”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增强村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的监督,形成群众共同关注、共同参与“三资”管理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农村‘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让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守好村集体‘钱袋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示范区纪工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徐传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