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高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年4月10日10时,水电工人陈某在雇主的要求下进行装卸作业,后在作业途中,由于吊车操作失误致使陈某从车上摔下受伤,导致其在家养伤数月无收入,遂向法院提出诉讼,并要求进行诉前鉴定。
永城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张洲爽接案后,通过了解发现原被告争议过大,被告认为自己雇佣原告属实,但是此事件纯属意外,并且原告自己主动上车进行操作,并没有注意周边环境和自身安全,原告自身存在过错。
经过了解,被告还欠下原告一部分工资款未支付。为化解双方矛盾,调解员把原告提交的病历等相关材料拿到鉴定科,去询问诉前鉴定事宜。鉴定科工作人员看了相关材料后认为,原告的伤情不一定能构成伤残,并且鉴定还需要恢复一定时间才能进行,且需要交纳鉴定费。如果不能构成伤残,这些费用得原告自己负担。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又把双方组织到法院进行调解,在告知双方鉴定相关事宜的基础上,附带把被告欠原告工资一起调解,后被告给付原告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及工资款合计1.55万元,并签订调解协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