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主持:王 冰 绘图:胡莉萍
基本案情:2024年5月3日,张某某通过抖音平台认识周某。6月1日,双方添加微信后磋商达成购买蝌蚪的合意,约定发货方式为空运,张某某先后支付预付款、尾款及运费共计1.7万元。然而,蟾蜍饲养公司受周某指示通过顺丰快递(陆运)发货。6月4日,张某某在快递网点签收第一批货物,回家开箱后发现蝌蚪死亡,次日拒收第二批货物。后张某某与蟾蜍饲养公司、周某就退款、补发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首先,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周某承诺空运却以陆运发货,违反合同约定,导致货物在炎炎夏日的货车车厢内长途运输,极有可能造成大量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其次,关于合同相对方的确定,张某某全程与周某沟通并支付款项,与蟾蜍饲养公司无交集,故周某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张某某的签收行为,虽其辩称无现场验货条件,但作为熟悉网络购物规则的年轻人,明知网购活体蝌蚪有风险,应更加谨慎,先签收后验货的不利后果应由其承担部分责任。综合考量,法院酌定周某承担70%责任,返还张某某11900元。
法官说法:民权县人民法院南华法庭法官王玉玺认为,网络购物在群众生活中日益普遍,此类纠纷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网络购物合同中发货方式等约定的法律事实认定,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容易产生混淆。本案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及标的物风险承担等规定,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划分。王玉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尤其是购买活体商品时,应谨慎验货签收,明确合同相对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商家也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因违约行为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