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矩阵 在线读报 在线读报 客户端 商丘学习平台

虞城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护企”高质量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2024-12-19 00:14:48 来源:商丘日报

  近日,虞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过程中,依法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在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访企业、行刑反相衔接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专业化办案优势,实现了办案法律、政治、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0年至2021年间,河南某安物流有限公司、河南某澳物流有限公司、郑州某杰物流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吕某某联系,给河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税价合计188万余元,其中税款15万余元,河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楚某某在收到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用于抵扣该公司税款15万余元。案发后,楚某某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5万余元。

  认真审查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护企”职能。案件移送审查后,检察办案人员为帮助河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堵漏建制,专门成立办案组,通过当面约谈企业负责人、查看公司经营材料等方式,对于河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前期评估,确认企业为虞城县纳税先进企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决定充分发挥“检察护企”职能,全力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检察能动履职,扩大办案效果,深入推进“检察护企”工作走深走实。虞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工商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等行政职能部门,共赴虞城县电镀产业园走访调研,共商护企良策。同时,组织召开凝心聚力、共护企航座谈会,县工商联、县税务局等第三方管委会成员和检察干警一起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查找企业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漏洞,帮助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做好不诉案件“后半篇文章”。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通常称为“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行刑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释放最大司法效能的具体实践。虞城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该案进行梳理,发现涉案企业存在相关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将案件移送到该院第四检察部,由其制发检察意见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让违法者受到相应处罚,实现执法司法尺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