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当日,在宁陵县石桥镇前赵村村委会会议室,一场针对村干部的法律培训正在进行。投影仪上播放着精心制作的PPT,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驻石桥镇前赵村工作队队员讲解着关于乡村治理、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村干部认真地记录着,不时提出问题。
近年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驻石桥镇前赵村工作队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护农”的深刻内涵,为乡村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成为乡村振兴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坚实力量。
驻村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该驻村工作队充分发挥“桥头堡”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丰富法治教育宣传形式,全力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法治乡村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为了让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促进乡村和谐稳定,我们常态化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该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薛俊民表示,他们经常深入群众家中、走进田间地头,倾听村民的诉求与期盼,将法律知识真正送到群众心坎上。
“他们普法宣传就像唠家常,讲的都是我们的身边事,解的都是我们头疼的难题,将来我们在面对土地纠纷、邻里矛盾、消费维权等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村民张大哥的一番话,道出了驻村工作队普法工作的成功之处。
今年11月上旬,前赵村村民赵某与邻居王某就因宅基地纠纷闹得不可开交。王某在老宅基地上盖房后,赵某发现自家宅基地少了10厘米左右,认为是王某建房所致,双方理论无果后,找到驻村工作队申请调解。驻村工作队迅速行动,与前赵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实地丈量,确定王某多占土地属实。驻村工作队队员张骐与双方深入沟通,详细了解矛盾根源,精心制订调解方案。薛俊民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在充分调查、掌握事实依据的基础上调解纠纷。他建议赵某念及亲戚情分适当让步,同时告知王某其侵占行为及调解的益处。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反复讲事实、摆道理、谈亲情,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王某承认多占土地,愿意多出钱款给予赵某补偿,双方签订协议,从此握手言和。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只是该驻村工作队众多调解工作中的一个缩影。无论是土地流转、婚姻家事,还是相邻关系、民间借贷等领域的纠纷,都能见到他们忙碌的身影。他们将专业、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务延伸到乡村的“最末梢”,切实增强了村民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产业发展方面,该驻村工作队通过法律保障为乡村产业保驾护航。他们积极协助村里的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完善合同签订、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事务,助力特色农产品的品牌打造和市场推广。前赵村的特色农产品花菇、白蜡杆在走向市场过程中,该驻村工作队帮助规范商标使用、包装设计的合法性,增强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在乡村治理方面,该驻村工作队推动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他们协助村“两委”完善村规民约,将法律要求融入其中,使村民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通过评选“法治示范户”等活动,树立法治榜样,带动全体村民尊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