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为了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1996年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共9章53条,分为总则、重点防护、人民防空工程、通信和警报、疏散、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教育、法律责任、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是一部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旨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定了人民防空立法的宗旨,人民防空的任务、方针和原则,人民防空的经费保障、领导体制和主管部门,公民关于人民防空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的保护及对人民防空工作成绩显著者的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为防护重点,主要规定了城市实行分类防护,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实施计划的制定,城市规划、基础建设和物资储备贯彻人民防空的防护要求,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要求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职责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章为人民防空工程,主要规定了人民防空的任务分工,建设的保障,维护管理、平时利用、安全保护和拆除补偿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章为通信和警报,主要规定了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的任务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保障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的任务分工,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网建设的保障责任,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平时使用等方面内容。
第五章为疏散,主要规定了人民防空疏散的组织和疏散时机,疏散计划的制定,预定疏散地区的审批,疏散人口安置、物资储备的准备,以及农村人口疏散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章为群众防空组织,主要规定了群众防空组织的建立和任务,组建队伍,群众防空组织的装备、器材、经费的保障,以及专业训练等方面内容。
第七章为人民防空教育,主要规定了人民防空教育的目的、教育计划与实施、有关部门的任务和责任等方面内容。
第八章为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不同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第九章为附则,规定了制定实施办法的授权性条款和该法的实施日期等内容。
人民防空知识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人民防空基本知识,增强防空意识,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建设义务。
本报融媒体记者 葛蓓蓓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