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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冒公检法诈骗

2024-12-05 02:44:58 来源:商丘日报

  “谢谢你们帮我追回被骗的钱,太感谢你们了!”近日,辖区群众裴女士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 失而复得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送到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中州派出所,对办案民警们为其追回被骗资金表示感谢。

  “我是公检法的人”“你涉嫌违法犯罪,现在要求你配合调查”……“这是你的通缉令、拘捕令”“不要泄密,按我说的去做!”警惕!这是典型的假冒公检法诈骗!

  近日,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查处一起通过网络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案件,成功为受害人追回钱款。

  “我被骗了!他说他是公检法的人,还提醒我要小心电信网络诈骗!”示范区公安分局中州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被“公检法工作人员”骗了钱,希望民警帮忙追回。

  裴女士称接到一通自称公检法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其因牵涉一起案件需要配合调查,并要求其支付相应保证金。裴女士信以为真,便按对方要求进行了操作,完成转账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连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警后,中州派出所高度重视,办案民警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取证,第一时间对涉案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止付,并详细记录案件情况。经过不懈努力,民警成功为裴女士追回被骗资金。

  诈骗套路揭秘:一是获取信任。诈骗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等,然后冒充公安局、检察院、社保局等公职人员与受害人主动联系,取得信任。二是威逼恐吓。诈骗者会通过严厉的语气,谎称受害者涉嫌参与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求受害人配合警方调查,并强调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信息,使受害人陷入恐慌,失去判断力。三是伪造材料。诈骗者可能会通过聊天工具发送伪造的“逮捕证、通缉令”等材料,或者通过聊天、软件视频向受害人展示虚假办公地点,击溃受害人心理防线,彻底相信自己卷入了违法犯罪。四是资金转移。诈骗者以配合警方调查为由,利用受害者想尽快自证清白、洗脱罪责的心理,循序渐进地向对方索要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最终达到骗取钱款或盗刷当事人各类财产账户的目的。

  警方提醒:冒充公检法诈骗屡见不鲜,群众基于对公检法的信任容易受骗。此类案件涉及钱财往来,广大网民一定要提高警惕,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多与亲朋好友沟通,听取意见。如察觉已经受骗,要立即拨打110报警。

  法条链接: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记者 王 冰 李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