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首次引入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帮助因婚姻变故对生活丧失信心的被执行人重拾自信、积极面对生活。
2012年初,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前妻葛某,双方很快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在婚后生育了两女一男三个子女。2022年,双方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两个女儿由葛某抚养,儿子由王某抚养,王某每月另行支付两个女儿抚养费600元。今年9月11日,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共计14400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王某情绪消极,逐渐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在得知王某的情况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永红到王某家中劝导,并与永城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取得联系,由该协会选派专业心理咨询师对王某进行心理疏导。11月23日,心理咨询师与王某在法院执行服务中心进行了一对一交流。经过一个上午的疏导,王某从倾诉、宣泄到放松、调整,整个状态有了较大的改变。从谈话室出来,站在太阳下的王某脸上终于有了些许笑容,王某对执行干警说:“你们这些天也辛苦了,放心吧,法院的调解意见我都接受,我回去之后想想办法,把这个事情解决了,给你们法院、我自己、给她、给孩子,也给父母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