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偷梁换柱卖假酒被判刑
一方回收知名白酒酒瓶,灌入低价白酒进行销售,另一方明知是假冒产品仍然销售,知假售假。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案件,涉案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收缴。
朱某康、朱某礼在市场中回收正品五粮液与国窖1573空酒瓶,灌入低价白酒进行销售,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该批查获的白酒,朱某康、朱某礼分别以30760元的实际成交价销售给王某70余箱,以27600元的实际成交价销售给朱某雨40余箱。王某、朱某雨明知该批白酒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王某以市场正品价77645元进行销售,非法获利46885元;朱某雨以市场正品价67000元进行销售,非法获利394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康、朱某礼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朱某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朱某礼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王某、朱某雨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朱某雨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朱丽娜认为,本案中,朱某康、朱某礼回收正品名酒空瓶,灌装低价白酒以名酒价格对外销售,王某、朱某雨购入后再转售他人,层层知假售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在办理此案时,人民法院全面查清制假流程、销售模式及涉案假酒的实际销售金额,准确认定各被告人的行为性质,全链条打击侵犯白酒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白酒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李雨恒 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