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有心还款却无力偿还怎么办?11月19日,睢阳区人民法院以灵活的以物抵债方式,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最大程度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同时,为被执行人卸下沉重债务包袱。
2022年9月,原告邓某与被告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睢阳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了12.87万元欠款的付清期限。之后江某未按约履行,邓某催要无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江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因此陷入僵局。直至今年11月,邓某向执行干警王晗等人提供财产线索,发现江某在夏邑县经营一家工厂。经向江某了解,原来该工厂因经营不善已停止生产,除部分机器设备以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在多方调查核实后,王晗等人依法将工厂里面的一些机械设备及原材料予以查封扣押。只剩下机器设备,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再次核实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后,王晗等人尝试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经多轮调解,王晗等人最终促成双方和解,一致同意不经拍卖、变卖程序,直接将被执行人厂内设备等物品作价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全部债务,该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