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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拔弩张怒气来 法官调解解民忧

2024-11-21 01:26:41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案件虽小,但是田法官费心劳力,我必须来送个锦旗表达心意,田法官解决了我的难题,以后我就能在虞城安居乐业了。”11月18日,原告林先生来到虞城县人民法院,给案件承办法官田元章送来一面写有“高效无私办实事、热情服务为人民”字样的锦旗。

今年7月9日,林先生在虞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网络平台依法拍得被执行人所在虞城县某小区的房产一套。林先生去物业办理收房相关手续时受阻,该房产未通水电,物业公司要求其结清所欠全部物业费。因林先生在拍得该房产之前,从未享受该物业任何服务,要求物业公司应该向原业主追偿所欠物业费,林先生只承担财产转移后的物业费。但是,物业公司不同意,故而引发诉讼。

此时,物业公司提出反诉,要求林先生支付2012年1月至2024年11月的物业管理费共计1.4万元后,才能通水电。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互为原被告,矛盾进一步升级。

田元章接手案件后,仔细分析案情,查明事实真相,找到案发原因,决定从法理、人情的角度调解结案。他组织双方坐下来面对面调解,向双方讲明利害,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说:“以和为贵,你们一边是业主,一边是物业,交费是义务,服务是责任,双方今后会长时间接触,只有互相理解,互相支持,才能安居乐业、和谐共处。本案中,林先生是今年7月9日拿到钥匙的,他的物业费也应该从7月9日开始计算。之前的费用,物业公司应另行主张权利。”

双方对法官以释法明理说服人的调解方式,表示赞同,同意调解结案。在法官的调解下,林先生向物业公司支付今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8日物业费,并即时履行。物业公司也当场安排工作人员给林先生通水通电,做好服务并撤回反诉。至此,该案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