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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码上动手脚 偷梁换柱被判刑

2024-11-12 08:04:19 商丘日报

  如今,电子支付已成为主流支付方式,出门不用带现金和银行卡,带部手机轻松走天下。由此,有些“有心人”就发现了其中的“商机”。近期,永城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偷换收款码盗取钱财的案件。

  2020年4月至2023年7月,被告人胡某在担任永城市东城区某菜馆收银员期间,为图财多次偷换二维码收款、漏报收款金额、收取顾客挂账还账金额不上报,将店内营业款占为己有,共盗窃店内营业款30万元,案发前已退还1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胡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退还部分赃款,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经依法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人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胡某退赔剩余违法所得给该菜馆经营人。

  法官提醒:偷换他人收款码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商家要提高防范意识,收款时及时确认钱款是否到账,定期检查收款码是否被调换、能否正常使用等,避免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造成损失。

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贾成宇 曹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