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日前,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商丘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这一制度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在民生实事决策机制上迎来了新的变革。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在党委领导下,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正式项目后再组织实施,并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方案》从民生实事项目征集与筛选、票决与实施、监督与评议等环节明确内容和程序。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广泛公开征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全市各级人大利用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等平台,组织人大代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并将人大代表提出的项目建议汇总后向同级政府反馈。
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方案》明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票决,票决结果向社会公开。
此外,《方案》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应当将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实行一项目一专班,采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监督,及时跟进,跟踪监督项目进度、项目质量、资金使用等,适时组织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各级人大每年年底听取审议同级人民政府本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就项目完成进度、项目质量及实施效果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
记者 刁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