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一些店铺公然将肉制品、蔬菜、活鸡、活鱼等摆放在店铺外占道经营,在店铺外搞促销,流动商贩躲避执法“打游击”……从10月23日起,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虞城县城管队员的专项综合整治。
为深入推进虞城县市容秩序无缝隙、精细化管理,虞城县组织城管队员,在城区内开展巡查,整治行动从每天9时至20时。其中,为巩固整治成效,该县城管队员对滨河路、漓江路、小学路、木兰大道、嵩山路等重点路段还进行了反复巡查。
“把物品摆放到店铺外经营,就属于出店经营,请您自觉遵守市容秩序,共同打造洁净、有序市容环境。”在虞城县新建路,多家门店将鸡笼等摆放在店铺外,导致卫生脏乱差。虞城县城管队员向经营商户宣传讲解《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店铺存在出店经营现象、违法违规经营进行有效治理,一个小时后,城管队员又杀了一个“回马枪”,对屡次未改的店铺经营者再次进行警示教育、细致讲解。
整治行动中,虞城县累计出动城管队员80余名,执法车辆10余辆,批评教育违法违规经营店铺130余家,向店铺经营者宣传讲解《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法律法规2480余次,暂扣店铺外桌椅30余个、经营物品20余个。
在虞城县小学路,尽管城管队员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原则进行管理,但游商随处摆摊的现象时有发生。虞城县出重拳、严治理,对道路两侧流动摊贩一方面引导其到临时经营点内规范经营,另一方面进行多次重点巡查治理,查处并暂扣违法违规占道经营物品80余个。
除此之外,此次整治行动还依法依规停止了大同路西段两家店铺占用道路从事商业促销活动。
“经过深入的综合整治行动,市容市貌有了很大改观。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秉持服务导向,在‘精’上做文章、在‘细’上下功夫,不断优化城市管理治理能力,有效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促进市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虞城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葛占峰说。
贾 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