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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我市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4日

2024-10-23 07:18:46 来源:商丘日报

  10月22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获悉,因国庆节放假,2024年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提醒相关纳税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按时完成申报。

  据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纳税申报期限主要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三种。对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月度申报的情况下),需要在每个月的15日前完成上月的增值税申报和缴款。企业所得税的预缴也是按照月份进行的,企业应当自月份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季度申报的情况下),需要在每个季度的15日前完成上季度的增值税申报和缴款。企业所得税的预缴也可以按照季度进行,企业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按照年度进行汇算清缴,具体时间和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因国庆节放假,2024年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该工作人员说,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资源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等均应在10月1日至10月24日完成申报。

  据了解,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4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如下:1月、3月、7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2月10日至17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6月8日至10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9日;9月15日至17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8日;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12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6日。


记者 鲁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