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形式主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事关亿万农民福祉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杜绝形式主义、形象工程,才能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真正成为农民满意、农民受益的“民心工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式主义、形象工程主要表现在劳民伤财“造盆景”,违规举债建“地标”;重“面子”轻“里子”,沿线房屋“刷白墙”,主干道干净整洁但村内背街小巷脏乱差,新村光鲜亮丽、老村垃圾碎砖满地;作风不严不实、敷衍马虎,搞突出、一阵风等。对于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唯有坚决治理,才能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让每一个农村都能成为真正的美丽乡村。
要提高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不折不扣、求真务实,绝不能搞变通、乱作为,搞“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
要突出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超越发展阶段举债搞建设、大开发。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严禁搞脱离实际的“样板工程”,不为了形象而建设大门楼、大牌坊、大村标、大广场等。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不急于求成、层层加码,贪大求快。更不能搞突击、造盆景,严禁因人居环境整治形成村级债务。
要依靠群众。农民是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建设主体,也是成果的最终享有者和评判者。要树立问题导向和民生优先理念,多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当地的生态环境,实现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有效落实,动员发动群众,脚踏实地、久久为功,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杨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