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在地摊上买了台手摇电风扇,但在使用过程中手被炸伤,我该怎么办?”近日,一位大姐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咨询。“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该种商品属于缺陷产品,因缺陷产品造成人身伤害的,经营者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干警们现场接受市民的咨询,耐心回答问题,深入讲解《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今年全国“质量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及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联手协作,以“加强质量支撑、共建质量强国”为活动主题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活动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农产品质量、反假冒伪劣及侵权行为等公众关切,全方位、多角度介绍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揭示了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提升了民众辨别真伪的能力,敦促商家秉持质量底线,诚信经营。活动还涉及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及走私行为的打击,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0余次。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着重宣传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知识产权保护、反有组织犯罪等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