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多举措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
10月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多措并举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激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压实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及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管理责任,确保正确政治方向。配合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动社会组织章程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纳入”,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组织架构、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建章立制,规范分支(代表)机构。通过换届选举等方式,整改一批内部管理混乱的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今年以来,对应当换届、净资产较低的社会组织下发提醒函,督促社会组织及时对照检查并整改。
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上半年完成社会组织登记审批19件。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公示投诉举报电话邮箱22个,全市现有221家行业协会商会通过“信用中国”对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全市共285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自查自纠,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结合专项活动抽查检查100家,全市查处未经会员大会表决收取费用1例,已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纠正并作出行政处罚。
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风险。继续稳妥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对116家“僵尸型”社会组织采取整改激活等方式分类建账推进。加强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有违犯制度者将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结合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重点任务,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广泛动员养老服务、家庭服务等领域的社会组织主动融入城乡社区便民服务网络。倡导社会组织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志愿服务。近年来,全市各级社会组织主动作为,展现担当,在参与基层治理、创建文明城市、助力乡村振兴等领域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 翟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