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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2024-09-03 02:56:09 来源:商丘日报

  开栏的话

  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为进一步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即日起,本报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合开设《加强国防教育 增强国防观念》专栏,集中组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选取国防相关法律知识、防灾减灾知识、国防政策等陆续刊登,普及国防知识,提升群众国防素养。

  

  2024年“全民国防教育月”以“依法开展国防教育提升全民国防素养”为主题。全民国防教育,“全民”是关键,“国防”是内核,“教育”是途径,人人都参与到国防教育之中,才能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凝聚强大力量。

  国防动员是将国防潜力转化为国防实力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国防建设、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内容。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以下简称《国防动员法》),依法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对于积蓄国防潜力、增强国防实力、提升综合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开设《国防动员法》普法课堂,一起学习《国防动员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国防动员法》共14章72条,内容包括:总则,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权,国防动员计划、实施预案与潜力统计调查,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预备役人员的储备与征召、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国防勤务,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宣传教育,特别措施,法律责任等。

  《国防动员法》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建立健全基本制度。《国防动员法》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主体各章规范了国防动员领域最基本的制度。这些制度是最根本的、管长远的制度,与已出台的有关动员法律法规相衔接,能够有效地规范国防动员各领域的活动,保证国防动员的顺利实施。

  二是科学总结实践经验。在我国国防动员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适合国情军情的方针原则,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全民参与、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统筹兼顾、有序高效的原则;坚持国防动员体系与国家安全需要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等等。《国防动员法》把这些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成熟的经验做法进行科学总结、梳理,并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加以确认,体现了其科学性、可行性。

  三是注重突出重点内容。国防动员涵盖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等诸多领域,涉及军队和地方诸多部门,需要规范的内容很多。《国防动员法》把增强国防动员潜力、提高国防动员能力作为重点,具体体现到各章之中,特别是对国防动员准备和实施的重要方面、重点环节进行了规范,体现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立足现实、着眼发展的要求。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国防动员法》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以人为本理念,既规定公民和组织在国防动员中的责任和义务,又注重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基本权益。如第十章“民用资源征用与补偿”,既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接受民用资源征用的义务,又规定免于征用的范围及补偿办法,体现了维护国家安全需求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有机统一。 (本报融媒体记者 葛蓓蓓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