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飞(左)走访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状况。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飞(右二)与人大代表一起走访科迪集团。
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
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见证监督执行现场。
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工商联法委会开展企业无忧助企活动。
“感谢法官,让我们两家企业都重获新生!”说这句话的,是民权县某建材公司负责人。2023年5月,该公司与菏泽某建筑公司因混凝土供应产生欠款纠纷,诉至民权县人民法院。该案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系多年生意伙伴,居中调解后一致通过了由某建筑公司分期履行货款、约定违约责任的调解意见,快速帮助企业解纷止争。某建材公司及时收回部分货款投入生产,某建筑公司账户解封后为资金周转提供了空间,为企业健康运行提供了便利。目前,两家企业经营红火。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定纷止争、维护公正、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严在平常,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质量,以“营商”促“赢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保企业就是保就业,保就业就是保民生,保民生就是保稳定、促发展。”这是全市法院始终秉持的理念。2023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审执结涉企案件80399件,其中,刑事案件51件,民事案件57380件,行政案件423件,执行案件22545件。2022年,法院牵头办理破产指标、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位于全省第一方阵;2023年,执行合同指标位于全省第一方阵。
压实责任 让司法者用心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飞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推动破解各类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为商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法院力量,形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强化组织领导。全市法院始终将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周通报、月讲评、季考核”制度,促进提升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企业服务日”活动,走访、回访企业572家。发布涉企十大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宣讲等方式,增强企业法律意识,解决企业法律难题。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召开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调度会31场次,发布周通报43期。
加强制度引领。出台《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明确50条具体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涉企涉民生重点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方案》《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32个,着力提升司法服务效能。
凝聚助企合力。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召开企业家座谈会84场,解决民营企业涉法、涉诉问题106个,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不断扩大安商惠企“朋友圈”,全市两级法院与同级工商联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成立市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纠纷快速化解机制;联合市司法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支行、市工商联等单位,成立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推动涉企商事纠纷诉前实质性化解。2023年至今,全市法院诉前化解案件7.6万余件,司法保护实现从“跟跑”向“领跑”转变。
依法保护 给生产者信心
法院作为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应当立足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让民营企业更有安全感,生产者更有信心。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坚持刑法谦抑性原则,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健全涉企错案甄别纠正机制,统一刑事申诉审查标准和尺度,经过排查,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无涉产权刑事案件进入再审。
持续净化民营企业经营环境。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对市场环境的维护和指引作用,为企业健康、持续、良性发展保驾护航。重拳惩治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欺行霸市、垄断市场的黑恶势力犯罪,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8件59人,执行到位涉黑恶财产523.05万元。严厉打击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合同诈骗、制假售假、损害商业信誉、串通招投标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53件。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2023年至今,全市法院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739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52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7.43%,全方位推动行政争议面对面解决。依法稳妥处理涉及市政重点项目的行政案件1612件,化解涉诉问题楼盘12个,助推法治商丘建设。
规范理性善意文明执行,持续释放司法的力度和温度。积极开展“豫剑执行”助企纾困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帮助企业快速回笼资金。2023年至今,共执行完毕涉企案件8742件,执行到位27.01亿元。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共“限高”1.5万人次,以拒执罪判处刑罚171人,让更多“真金白银”装进胜诉民营企业“口袋”。
健全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严把失信纳入端口,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推行宽限放缓、单次解禁制度,畅通信用修复渠道。2023年至今,依法屏蔽失信信息1.46万人次,为1704个履行义务的企业屏蔽失信记录、修复信用,帮助企业“满血复活”。
公正司法 让企业家安心
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为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诉讼专项整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年”等专项活动,努力让法治成为商丘营商环境重要标识。
助力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2023年至今,全市法院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保险证券等案件39502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和“套路贷”,积极参与农信社不良贷款集中清收专项行动,制定对相关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提高审判效率,助力快审快结。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审结相关案件6948件,执行到位金额36.7亿元。
服务保护企业科技创新发展。2023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900件,结案率95.38%。陆某某等销售伪劣种子案、魏某华销售伪劣种子案入选全国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通过依法保护科研人员及其发明成果,维护新创企业正当权益,激发区域创新活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周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持续营造进退有序的竞争环境。有效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及时出清”功能,2023年至今,审结重整、破产清算等案件51件,3家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市场,2家濒临倒闭企业重整和解成功。全市法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实现动态清零,为破产审判工作良性运转甩掉了包袱。破产案件办理耗时明显优化,截至今年8月份,破产案件办理用时128.5天,较2023年同期减少495.5天,优化79.41%。14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稳定了5000余名职工就业,入选“河南省破产案件十大典型案例”。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河南法院涉房企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提升服务 让经营者舒心
全市法院切实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了中小微企业立审执“绿色通道”,实行立案、缴费、送达、调解、审理、执行全程网上办,有效提升了市场主体诉讼便利度,企业诉求得以得到迅速回应和高效办理。
为有效提升企业满意度,全市法院连续4年开展涉诉企业大走访活动,累计走访企业12585家,解答各类法律问题1640个。2023年至今,全市法院召开涉企座谈会28场次,向企业发布法律风险提示16篇,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提供法律服务,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与律师良性互动,搭建线上“企事办”“律事办”双平台,创新“互联网+企业司法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拓宽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推进涉企案件实质性化解。始终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审判理念,注重释法说理、纠纷实质性化解。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上诉率7.01%,位居全省第三。时刻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努力一次性实质解决当事人纠纷,案-件比为1∶1.45,位居全省第一。建立法院主导、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多家单位参与的多元解纷机制,为化解诉前、诉中、执行中的各类矛盾纠纷起到积极作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甲鞋业公司申请执行乙鞋业公司案,经过3个多月、24轮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顺利履行,让企业发展重焕生机。
提升涉企纠纷化解效率。2024年,全市法院涉企民商事案件审判平均用时从44.38天缩短至33.77天,执行完毕率从30.08%提升至44.71%。推行智能化审判管理,有效整治隐性超审限、案件“翻烧饼”等顽疾,防止因诉讼周期长“拖瘦”“拖垮”企业,一大批涉企案件的成功和解、调解,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切实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全面实现立案、缴费、阅卷等诉讼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5.9万件、网上缴费4.3万笔、电子送达33.4万次、网上阅卷阅档7372次、为律师提供服务1.9万次,网上事项及时审核率99.99%,位居全省第一,诉讼服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始终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主动增加司法服务供给。在“三微一端”平台定期发布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等20多篇;开展“送法进企业”“市场主体旁听庭审”等活动,累计走访涉诉企业8733家,为企业提供宣讲、培训895次;加强涉企纠纷司法大数据分析,发布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等典型案例54个,制发司法建议43篇;通过“企业诉求响应平台”“河南省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及线下交办渠道,办理涉企案件、投诉函件,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惑必解”。
潮起大江涌,奋进正当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亮点数不胜数,以公正的裁判、高效的司法服务、人性化的司法关怀为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力量,为护航新质生产力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以“法院之为”助推商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