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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民政部门持续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024-08-22 02:23:32 来源:商丘日报

  8月2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通过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不断扩大低收入人口范围和全力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等,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我市建立了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将三类户对象全部纳入低收入监测预警信息平台,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每季度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人社等部门进行数据交叉比对,将预警信息分发至各县(市、区)全部入户排查,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目前,全市7.5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共纳入低保2.8万人,纳入特困1868人,纳入低保边缘家庭1.8万人,发放救助资金4450万元,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同时,为不断扩大低收入人口范围,我市印发了《商丘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稳步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结合低保复核认定等,全面采集低保家庭成员信息,重点对重病重残“单人保”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未享受救助政策的人员进行排查,依规纳入低保边缘家庭等范围。今年以来,共认定低收入人口50.1万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32.6万人,低保保障面达3.2%,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数量达到10万人,较去年年底增加8.1万人。

  在全力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方面,我市按照河南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我市印发了《关于提高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从2024年7月1日起,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650元,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32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50元,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225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月845元、585元,确保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今年以来,全市共认定低保对象32.6万人,发放资金4.4亿元;特困人员4.6万人,发放资金1.8亿元;实施临时救助1.3万人次,发放资金1476万元。


记者 刘相雨 翟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