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记者从商丘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强力推进我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户“瓶改管”改造任务,近日,商丘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印发了《商丘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户“瓶改管”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对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户“瓶改管”补助资金进行了明确。
据介绍,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是2023年至2024年省定民生实事之一。市燃气专班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全市非居民用户“瓶改管”目标任务的通知》,分解了我市承担12000户非居民用户“瓶改管”“瓶改电”的任务(其中梁园区1186户、睢阳区1403户、示范区818户、虞城县1084户、夏邑县1281户、柘城县1076户、睢县1104户、宁陵县929户、民权县1390户、永城市1730户),并要求各县(市、区)要瞄准目标任务,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202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按照省燃气专班文件要求,我市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非居民用户“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用户、企业、政府三方资金共担机制,明确用户、企业、政府三方资金分担比例,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未出台“瓶改管”参考价和分担机制且未公示的不给予省级奖补。
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户“瓶改管”采取租赁和一口价两种模式。租赁模式,根据用户用气量,每立方米加收0.6元气价,直至收回成本,恢复平价,产权归用户所有。一口价模式,改造参考价设定为4000元、5000元、6000元三个档次,包含架空管30米、电磁阀和报警器1套。
为强力推进我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户“瓶改管”改造任务,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市城管局申请非居民用户“瓶改管”补助资金的审核意见》,我市主城区采取“瓶改管”一口价模式的用户,费用由用户、燃气企业、政府三方共担。其中,每户省补助1000元,梁园区、睢阳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补助500元(其中梁园区和睢阳区由市财政承担200元、区财政承担300元),管道燃气企业补助1000元。我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各县(市)参照该标准执行。租赁模式的补助方式,将另外出台规定。
“瓶改管”补助资金仅限于2023年、2024年非居民用户“瓶改管”用户(不含“瓶改电”用户)。用户无需自行申请。省、市、区补助资金拨付及发放方式将另行通知。
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求,“瓶改管”工作涉及财政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要建立台账,数据要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瓶改管”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与用户签订的安装协议、图纸设计、施工资质、竣工验收资料、用户购气记录等,各类记录档案要可追溯,经得起审计检验,防止资金补贴发放不及时、不到位,切实做到受惠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