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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民政惠民政策“幸福清单”

2024-08-07 00:14:48 来源:商丘日报

  8月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公布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和老年人高龄津贴等民政惠民政策“幸福清单”(明白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月人均650元、450元,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分别为月人均不低于325元、225元。申请流程是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街道)受理、调查、审核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于下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45元、585元。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档,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75元)执行(2024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市辖区2100元/月,永城市2000元/月,其余各县1800/月)。申请流程:由本人或受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街道)受理、调查、审核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于下月起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

  临时救助保障标准为临时救助的标准一般按照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人数和困难延续时限,发放1至3个月的临时救助资金,情况特殊的不超过6个月。原则上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临时救助,同一家庭或个人全年享受临时救助不应超过两次。申请流程是申请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经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纳入救助范围。

  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75元/人/月。申请流程:残疾人本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申请,经乡镇(街道)初审、县级残联复核、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后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

  孤儿救助保障标准为全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05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450元。社会散居孤儿申请流程: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机构养育孤儿申请流程:儿童福利机构负责统一汇总孤儿信息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属民政部门予以审批。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保障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确定发放方式。全市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050元,机构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450元。申请流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申请、查验后对符合条件的并报县级民政部门确认。

  老年人高龄津贴保障标准:年满80周岁-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年满90周岁-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申请流程:由本人或受委托人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初审评议,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复核审批。


记者 翟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