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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

2024-08-06 01:46:59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8月5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我市发布2024年第6号河长令(以下简称河长令),决定在全市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工作,保障河道行洪通畅、水库功能有效发挥、流域防洪安全。

河长令中提出,河道、湖泊、水库是行蓄洪水的重要空间,确保其空间完整、功能完好,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生态安全。各级总河长、河长湖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等违法违规问题,努力建设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河长令中要求,集中攻坚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的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中型水库库容清理整治任务。持续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把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重点河道作为排查整治重点。着力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审计等交办、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库问题整改。

此外,全面排查河湖库“四乱”问题,将发现问题全部纳入国家、省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四乱”问题台账,实施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管理,逐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清理整治责任主体。动态更新、定期通报整改进展,限期整治到位。落实“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工作机制,凝聚问题整治合力。

河长令中明确,各级总河长要对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进行部署,其他河长湖长要加强组织领导,解决难点问题,推动清理整治工作落实落地。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能,强力推进“清四乱”工作实施。水利、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要按照分工完成具体清理整治任务。

我市建立河湖库“清四乱”责任追究机制。对清理整治工作部署不及时、推进不到位、问题整治进展缓慢的,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对有关河长湖长和部门进行提醒。对“四乱”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同类问题反复发生、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理整治弄虚作假的,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依法提请相关部门对有关河长湖长、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



记者 鲁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