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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出台专项实施意见

加力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2024-08-06 01:38:14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为扎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印发《2024年商丘银行业保险业加力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别从稳定金融供给、支持重点领域、优化业务模式、健全工作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23项工作举措,推动构建高水平普惠金融体系,深化普惠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涉农经营主体及重点帮扶群体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质效,切实推动商丘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明确总体目标,建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意见》明确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即通过加强监管引领和持续的资源倾斜,基本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综合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涉农经营主体及重点帮扶群体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包括进一步完善保量、降价、优结构的普惠信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服务重点帮扶群体的特色化普惠保险服务体系,推动构建类别齐全、策略丰富、层次清晰的专业化普惠理财服务体系等。

《意见》围绕民营小微、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又明确量化考核目标,其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要实现“一增、两高、两提、一降”,即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民营小微企业法人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小微企业法人贷款及户数比重逐步提升,2024年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2023年基础上总体稳中有降;“三农”金融供给要实现“两增、一高、一提升”,即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脱贫地区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法人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坚持稳中求进,确保稳定优质金融供给

《意见》提出,聚焦满足小微、涉农等领域资金需求,单列信贷计划,合理确定信贷投放节奏,保持信贷供给总量稳步增长。农发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保险公司要发挥自身服务优势,坚守定位,下沉重心,构建差异化金融服务格局。

《意见》提出,要优化普惠金融供给结构,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投放力度,不断提升金融需求与产品服务的匹配性,开发推广小额信用贷及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模式。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积极发展普惠型人身保险业务,有效满足科创企业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方面的保险保障需求。

《意见》提出,要加强小微企业、涉农贷款定价管理,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利率水平,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加强服务项目与价格公示,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引导降低收费水平。

聚焦重点领域,助力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意见》提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根据不同生产领域、不同发展阶段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发展需求,开发适配性强的专属金融产品,推广供应链金融新模式应用,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针对商丘市“重点链企”“节点企业”“链上优企”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

《意见》提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把握不同规模、不同成长阶段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特征和痛点堵点,打造多元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满足民营企业有效信贷保险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积极对接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政策,为被拖欠账款的民营企业经营运转提供合理融资支持。针对民营小微企业开发推广合适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产品,丰富面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及企业重要关系人的健康、意外、养老等人身保险产品。

《意见》提出,要学习运用好“千万工程”经验,持续增加“三农”金融供给,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持续做到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应贷尽贷”,积极落实好过渡期内财政全额贴息政策,加大脱贫地区金融投入。

《意见》提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优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金融供给,积极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农机装备制造、重点种业企业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小麦、玉米等制种政策保险,开发产量保险、品质保险等种业保险产品;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信用贷款发放力度,拓宽涉农主体融资渠道和抵质押物范围,合理提升县域存贷比;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支持有融资需求、有还款能力的残疾人、妇女等就业创业,落实助学贷款优惠政策,提高对返乡入乡群体等主体的金融服务水平;提高“三农”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在县域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提升业务覆盖面,积极发展农房保险、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农村公共设施综合保险,加大农村居民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供给。

优化业务模式,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

《意见》提出,持续深化“行长进万企”活动,落实好银行保险机构行长(总经理)包联、常态走访、标准对接和“满意式”销号四项服务机制,主动对接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涉农经营主体等市场主体的金融需求,深化开展“两问四送”,提高普惠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对接精准性。

《意见》提出,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拓宽服务场景,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增强线上承保理赔能力,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专业性和可得性。

《意见》提出,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开发普惠保险产品,满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财产保险需求,开发推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履约保证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研发设备的财产险等特色保险产品,完善巨灾保险制度,推动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意见》提出,面向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脱贫人口、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新市民、个体工商户等重点群体,研发投保门槛低、责任适度、价格适宜、条款易懂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产品,创新发展各类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领取形式多样的养老保险产品,稳妥审慎推动“惠民保”业务发展,持续优化大病保险承办机制,提升参与医保服务质效。

健全工作机制,激发普惠金融内生动力

《意见》提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持续深化专门机构建设,继续完善普惠金融专营机制,设立专门部门、组建专营团队或成立特色分支机构,健全保障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组织架构。

《意见》提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推动落实专门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并适当提升普惠金融业务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严格落实尽职免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政策,明确尽职免责各环节机制流程,更多向一线人员倾斜,注重免责实效。着力加强专项资源配置,通过单列信贷计划、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措施,加大内部资源倾斜,鼓励各银行业机构加大普惠金融服务正向激励,合理增加专项激励工资、营销费用补贴、业务创新奖励等配套供给。

《意见》提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探索实行专项审批风控,开辟授信审批绿色通道,针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涉农经营主体等依规适当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创新完善信用评价模型、风险管控技术和批量授信审批机制,扩大信贷服务覆盖面;优化尽职调查方式,对小微企业和涉农经营主体流动资金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简化或不再进行现场调查。

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强化监管引领,持续推动普惠金融“增量、扩面、降价、提质”,高质量书写普惠金融大文章。截至2024年5月末,全市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量突破60亿元,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近7个百分点,涉农贷款较年初增长超6%,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超16%,投向脱贫县域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速达7%;前5个月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利率降至“4字头”,较2023年下降超过0.5个百分点,利率已连续6年保持下降态势;全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占比较年初提升超3个百分点,本年累计向小微企业发放无还本续贷金额突破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