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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工作为由骗钱 法院如何定罪量刑

2024-07-25 06:09:04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简要案情:2023年2月底至5月初,被告人杨某谎称帮助被害人刘某办理毕业证、介绍工作为由,骗取被害人刘某6.5万余元;以帮助办理教师资格证为由,骗取被害人闫某3000元;以帮助办理机关单位挂职为由,分别骗取被害人王某5万元、侯某2.6万元。被告人杨某将上述非法所得钱款共计14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涉案赃款人民币144980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

法官说法:梁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李方萍认为,如今许多年轻人奔忙在找工作的路上,为找一份如意的工作,找熟人、托关系,不料工作没着落,钱财反被骗。求职没有捷径,只有脚踏实地。求职者在找工作时应选择正规途径,花钱“找关系”绝不可取。同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盲目轻信他人。对于身边熟人也要注意防范,切勿听信“有门路”“托关系”,以免上当受骗,给自己造成损失。此外,还要自觉克服“找关系、走后门”等不良风气,增强自身本领才是通向理想工作之门的可靠途径。如若不幸被骗,千万保存好证据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