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过一手”,利用自己的银行账号帮别人转转账、取取钱,不花一分钱就能挣到好处费……还有这“发家致富”的好事?停!这绝对不是发财的门路,这是通往铁窗的道路。
近日,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潘某报警称,有人在网上冒充其家人行骗。接警后,民警立即对潘某提供的报案信息展开梳理和分析,迅速锁定涉案银行卡卡主李某并将其抓获。根据李某交代的线索,民警将嫌疑人张某和叶某抓获归案。目前,张某、叶某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出租、出售、出借、购买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和各类支付账户,都属于违法行为。把自己的卡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就是犯罪分子的帮凶,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论何种情况下,在面对不法分子提出租借、收购手机卡、银行卡和支付账号等要求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明辨是非,不为所动,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对于受骗群体,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受骗者而减轻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