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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醒家长 理性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签订培训合同 审慎交纳费用

2024-06-27 01:26:07 来源:京九晚报

  6月26日,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暑假期间应理性为孩子选择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暑假是广大学生调整身心、开拓视野、提升素养的最佳时间。在学生家长为孩子选择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和交纳培训费用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醒要注意防范风险。

  要选择有证机构。商丘市辖区范围内所有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都要持有《办学审核同意书》,凡是未在显著位置悬挂有效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民非登记证)等证照的都不是合规机构,违规机构极易发生“卷款跑路”“退费难”和“维权难”等问题。

  要看办学场所。办学楼层不得高于5层(培训对象14周岁以下的,办学楼层不得高于3层),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仓库、车库、夹层、违章建筑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进行搭建、分割。部分机构为逃避检查,时常锁死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要签订培训合同。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切勿听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提防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电子合同务必及时、完整保留截图,作为维权凭据。

  审慎交纳费用。不交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单次缴费不得超过5000元,签订合同后再付款,主动索取正规收费发票,防止出现培训机构“卷钱跑路”等情况,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自觉抵制“预付费享优惠”等促销诱惑,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