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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的外商投资企业请在月底前报送年度报告

2024-06-18 05:25:14 商丘网-京九晚报

昨日,记者从商丘市商务局获悉,外商投资企业年报申报工作进入倒计时,全市各外商投资企业请尽快完成年报填报。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年报申报主体为2023年12月31日前在商丘市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投资,参照执行。外国(地区)企业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我市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常驻代表机构,外商投资举办的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合伙企业在商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等,参照执行。

年度报告申报时间截止到6月30日。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6月30日前,我市外商投资企业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3年度报告并公示。报送截止之前,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应通过以上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址: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

市商务局提醒,企业因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