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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

2024-06-18 05:22:12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6月12日上午,虞城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法官来到城郊乡郭土楼村,在“以孝治家法治广场”对一起发生在兄弟姐妹们之间的健康权纠纷案巡回审判。在法官和旁听群众的共同劝解下,实现了当庭和解、即时履行。

今年3月24日,武某、武某某与其妹夫曹某发生纠纷,曹某受轻微伤。纠纷发生后,曹某及其妻子与自己的哥哥、姐姐开始互不往来。为了得到赔偿,曹某诉至法院,要求武某、武某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5000元。

案件受理后,庭长陈学勤虽组织多次调解,但双方为了面子,硬生生把亲情抛在脑后,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面对这起亲情之间的纠纷,陈学勤想到了巡回审判点——“以孝治家”郭土楼村。在这个村里,村民们“以孝治家、邻里和睦、婆媳融洽、处处见孝”的故事“遍地开花”,前所未有的幸福感、获得感写在村民们的笑容里。

“今天,选择在这里开庭,就是让你们感受一下这个村的互帮互助、邻里和睦的浓厚氛围……等一会儿,你们可以参观一下,与村里的老人交流交流,也许你们会改变自己的想法。”庭审开始,陈学勤想用该村“以孝治家、邻里和睦”的氛围感染双方当事人。

双方陈述、举证、质证,在征得同意后,案件进入休庭调解阶段。“你们是亲戚,天气这么热,法官为了消除你们的隔阂,专程来到我们村开庭,就是想让你们感受到我们村的亲情与孝道氛围,你们这么争来吵去丢不丢人。”“也许你们心里都有委屈,说的话都有道理,但有什么话好好说,没有解不开的疙瘩。”

调解期间,旁听的村民围着曹某、武某、武某某做起调解工作。在村民帮助下,双方打开心结,消除误会和矛盾,当庭签订和解协议,实现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案件调解结束后,干警们还与旁听群众进行普法互动,发放“民法典100问”等宣传材料,在“以孝治家法治广场”宣传栏现场讲解赡养、抚养等法律知识,提升村民法治意识。

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目的就是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把庭审现场变成法治课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去年以来,虞城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因地制宜开展“一庭一品”创建活动,主动把郭土楼村“以孝治家”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在该村设立巡回审判点,与该村共建“以孝治家法治广场”,拓展“枫桥经验”,弘扬尊老爱幼,尊崇以孝治家,探索共建共治,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庭还在节假日或旅游旺季选择“赡养、抚养、高额彩礼、相邻关系”等案件开展巡回审判,进行法治宣传,成为乡村旅游新亮点,受到村民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