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在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召开。这是该院首次采取类案集中的方式进行公开听证。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该院坚持“应听尽听”的工作原则,针对6起拟相对不起诉的简案召开听证会。这6起简案性质均为交通肇事,因此采取类案集中听证的方式进行。
在听证会上,该院案件承办检察官郭超杰详细介绍了6起案件的基本案情、犯罪情节、处理意见及认罪认罚情况,阐述了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代表通过对类案的基本事实、犯罪情节、证据情况、社会危险性、量刑情节等进行综合考量对比,在判断更加客观、公正的基础上,逐案发表意见。最终一致认为这6起案件认定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做到了情理法相结合,同意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这次类案集中听证会经过我院精心策划和组织,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充分发挥简易公开听证的效能,提高司法效率,对于推动类案法律适用统一,破解‘同案不同处理’问题,具有良好的效果。”郭超杰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