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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交警提示:

孩子交通出行安全隐患不可忽视

2024-06-04 00:50:00 来源:商丘日报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作为交通安全的重要参与者,孩子们对于交通规则不甚了解,对于交通中的危险情况缺乏一定的认知,从而产生安全隐患。因此,家长要对孩子进行正确指引,教导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参与习惯。未成年人在交通参与中都有可能遇到哪些危险呢?近日,商丘交警送上交通安全礼包,盘点十大儿童交通安全隐患。

  隐患一:过马路时猛跑、横冲直撞或突然折返。

  安全提示:小朋友过马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即使在斑马线上,也要注意观察,最好举起一只胳膊,以便让司机更加容易看到你们。一停:过马路前,请先停下观察路口交通情况。二看:观察路口信号灯,严格按照指示通行。三通过:过马路时,必须走斑马线或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

  隐患二:从停有车辆的路侧过马路。

  安全提示:从停有车辆的路侧过马路要分两步:停下来,观察路边停止的车辆是否即将起步;如果确定车辆是静止的,要走到车辆前面,再次停下来观察,确保没有来车时再快速通过。

  隐患三:过马路时家长未牵住孩子的手腕。

  安全提示:过马路时,家长一定要牵着孩子的手。对于低龄、好动的孩子,应当握住孩子的手腕。

  隐患四:在小区道路、停车场区域玩耍逗留。

  安全提示:小朋友们切记,停车场内部通道、出入口、地面空地以及车辆转弯的区域都是事故易发区。不要在车辆周围,或者车辆经过的道路上玩耍逗留,在玩耍时,多注意周围的车辆情况。不要在停车场内打闹、玩耍,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行走在停车场要注意各个方向的来车,多观察观察周围是否有车辆要发动,留意是否有汽车发动的声音。

  隐患五:乘车时将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伸出窗外。

  安全提示:儿童乘车时千万不要把头、手或身体其他部位伸出窗外。

  隐患六:不满12周岁骑车上路。

  安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隐患七:未给孩子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提示:骑行时家长和孩子都要佩戴安全头盔。头盔不仅要戴好,还要戴对。头盔可以在突发事故中,对我们的头部进行保护,减少损伤率。

  隐患八:将孩子单独留在或遗忘在车内。

  安全提示:只要离开车辆,不管时间长短,一定要将孩子一同带出。不要将车钥匙给孩子当玩具,以免孩子不小心将自己锁进去。对于有一定认知能力的孩子,平时要教他们认识车内开关、仪表盘等,教会他们在车内如何打开车门。但要记得正确引导,告诉孩子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哪些操作。万一不小心将孩子单独落在车内,大人要保持镇定,通过与孩子沟通使其保持情绪稳定,引导孩子自行从车内开门。无法自行解决时,要及时拨打公安、消防等电话寻求专业援助。

  隐患九: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副驾驶座。

  安全提示:家长要注意不要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单独坐在副驾驶位置或怀抱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应当坐汽车后排座位并且根据身体成长不同时期的身高、体重和年龄分四个阶段选用安全座椅或者安全带。

  隐患十: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

  安全提示: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儿童玩耍时应尽量选取路面平整,没有其他车辆以及行人较少的场所,保证使用者和他人的安全。同时,儿童使用滑行工具时,应穿戴好头盔、护膝、护肘、护腕等护具,以降低摔倒造成的伤害。


本报融媒体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王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