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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占地应归还 温情执行促和解

2024-05-30 02:31:35 来源:商丘日报

  近日,在柘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温情劝解下,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成功达成和解,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柘城县远襄镇董某作为四兄妹中的老大,在其父母去世后,将其他家庭成员的4块耕地全部占有,董某弟弟和妹妹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涉案土地系董某父亲以家庭承包的方式获取,并非以董某个人名义承包,不属于董某的个人财产,原告方作为该家庭成员,在其父母去世后享有平等的承包权,董某应将其占有的土地交还原告管理、使用。法院依法判决董某返还侵占的土地,董某不服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董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特殊关系,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劝解在先、执行在后的执行策略。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董某电话联系,并上门进行劝解,希望其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董某表示愿意将土地归还给弟弟、妹妹,但是麦收在即,他希望能够收割自己播种的小麦。而申请人一方认为,其侵权在先,小麦不应归其所有。小麦归属问题原本不在判决范围内,为了双方矛盾不再激化,执行干警从亲情、法律方面出发,耐心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执行干警和村干部的见证下,对涉案土地进行了丈量划分,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