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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出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答卷

——我市两级检察院巧用“加减乘除”法答好“检察护企”题

2024-05-30 02:29:43 来源:商丘日报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波(右)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柴建共同为“企业合规研究中心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本报融媒体记者 王 冰 摄

全市两级检察院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解决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真正赢得企业的信任和拥护。图为夏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企业,问企所盼所需,帮企纾困解难。  本报融媒体记者 王 冰 摄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河南时指出,“殷商文化起源于商丘”。作为“商祖、商人、商业、商品、商文化”发源地的商丘,如何打造护商安商的法治营商环境,护航商丘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崭新课题。

  近年来,我市两级检察院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巧用“加减乘除”,为营造重商、亲商、富商、安商、稳商的浓厚氛围交上了“检察护企”的新时代民生答卷。

  增长本领用“加法”

  答好能力提升答卷

  在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过程中,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增长护企本领,在把握政治高度和提升素质方面用“加法”。

  该院党组成立了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印发《商丘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等文件,以集中研讨、网上测试等学习形式,增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企业合规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该院采取“检察+高校”模式不断为企业合规增添活力。该院与商丘师范学院联合挂牌成立“企业刑事合规研究中心”,签订了《商丘师范学院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校合作框架》,推动企业合规理论司法实务同步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理论和智慧支撑;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携手共建企业合规研究中心暨教学实践基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不断深化合作,以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更实举措推动校检双方互利共赢,确保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取得实效。

  依托高校高层次人才优势,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开展更为深入的法律理论研究和实务合作,有效促进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市人民检察院还邀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授作企业合规专题讲座,为全体干警进一步深刻理解企业合规制度设计,准确把握企业合规规则适用提供了帮助和指导。

  涉企案件用“减法”

  答好安商定心答卷

  办理涉企案件用“减法”,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民营企业家坚持稳妥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给企业吃下安心经营、放手发展的“定心丸”。

  我市两级检察院在办理涉及企业和企业家的案件中,依法规范慎重采取批捕、起诉、查封等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坚决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2020年年初,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河南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利用虚构购销合同骗取贷款5800万元案。经审查,其所贷款项均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且已全部还清贷款,杨某在检察机关自愿认罪认罚。

  当年5月,夏邑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时,依据其犯罪情节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刑事法律政策,向法院提出了判处被告单位罚金和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量刑建议。2020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夏邑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办案人员向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决定对量刑建议作出调整,建议法院判处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杨某均免予刑事处罚。随后,夏邑县人民法院完全采纳量刑建议,对杨某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5起,已办结12起,对22名涉罪企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作出不起诉处理,促进了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为优化商丘营商环境作出了贡献。

  服务企业用“乘法”

  答好护企服务答卷

  服务企业用“乘法”,全市检察机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引擎,成为企业发展的“倍增器”。

  2022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将“扎实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作为能力作风建设年重要内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此后,该院连年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向社会各界通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承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在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中,认真落实“检察长联系企业”工作制度,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和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头走访辖区企业,为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全面落实方便、快捷、公正、公开要求,在案件管理中心开设涉企案件快速受理窗口,推行24小时自助阅卷平台,通过网上预约,律师可随时刷身份证领取电子卷宗光盘,真正实现无接触、随时取。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辟线上线下企业信访“窗口”,建立健全涉企控告申诉快速处理机制,健全检察环节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工作,做到有错必纠、应纠尽纠。

  形成助企合力,拓展服务渠道。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工商联会签《关于健全联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十条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职能和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沟通合作,健全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开展息访息诉,结合我省“三零”创建活动和商丘市“六百”活动,把检察工作触角延伸到村镇、企业,强化纠纷排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排忧解难用“除法”

  答好服务务实答卷

  服务企业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全市检察机关在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用“除法”,不断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解决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消除企业疑难事,化解企业矛盾事,真正赢得企业的信任和拥护。

  立足检察职能,全市检察机关加大对民营企业产权、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的保护力度,依法保障市场主体人身安全。

  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把握好法律政策,慎重办理涉及市场主体及其管理人员的案件,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从重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犯投资者利益的刑事犯罪,为企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合理采取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工作,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从严把握刑事追诉标准,全面推广主动告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制度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积极维护金融秩序,严厉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校园贷”“套路贷”等犯罪;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在“检察护企”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正以自己的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为全市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着护商安商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