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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家庭共济”惠及参保人员

2024-05-29 00:41:05 来源:商丘日报

  5月28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统一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除了供参保人用于本人门诊、药店购药,或者住院时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等外,经本人授权,其家庭成员也可共济使用。实现家庭共济后,进一步扩展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惠及更多参保人员。

  据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给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也就是通过绑定家庭共济账户,把本人医保账户里的余额授权共享给配偶、子女和父母使用。

  据了解,职工医保参保人办理“家庭共济”的前提是参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同一个统筹地区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同时需要注意,家庭共济成员仅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亲属。此外,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

  那么,如何办理医保“家庭共济”呢?据介绍,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对于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医保大厅进行线下办理。

  与此同时,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医保“亲情账户”不等于医保“共济账户”,二者在申领应用时是不一样的。医保“亲情账户”只是亲属代为使用医保权益,使用的仍是亲属自己的医保资金,而医保“共济账户”则需要先授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给亲属使用,仅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绑定亲情账户,并不能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还需要先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授权和操作。


记者 翟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