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还贷将记入征信报告
5月23日,记者从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自2024年6月1日起,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将正式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相关贷款信息将纳入个人信用报告,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信息会记入征信报告。
据介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数据纳入人行征信系统后,贷款职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公积金贷款相关的逾期信息将进入征信报告,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判断个人信用情况的依据之一,从而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借款人资信情况。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信用历史的客观记录,记录个人借债还钱、合同履行、遵纪守法等信息,既有按时还款的正面信息,也有不按时足额还款的逾期信息。目前的个人信用状况主要记录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本人提供查询。
目前,个人信用报告主要用于银行贷款、信用卡审批等用途。如果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有助于个人快速获得贷款、信用卡,享受低利率;如果信用记录不好,不利于获得贷款、信用卡,利率可能较高。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信用报告与限制“购票、住宿、子女上学”等无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会受到各种限制,如限制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限制住宿星级宾馆等高消费、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最高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有明确的界定,与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请广大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时关注还款情况,确保按时足额还款。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征信影响由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