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 >> 商丘要闻

群里吐槽马桶质量却成被告

别急!法官教你正确维权

2024-05-23 01:04:19 来源:商丘日报

  如果买到质量有问题的商品,问题迟迟解决不了,发发牢骚吐吐槽却被告上法庭,你啥感觉?那么,你该怎样吐槽才不会违法?吐槽完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别急,永城市人民法院法官苏洋用一起案件教给你吐槽和维权的正确“打开方式”。

  吐槽马桶质量成被告

  付某某在永城市某厨卫店购买某著名品牌智能马桶一台。2021年7月至2023年8月,马桶多次出现冲水不畅、坐垫不热、插电后全屋跳闸、未经使用自动冲水等问题。付某某通过12315平台投诉原告不下20次,马桶虽经原告多次维修仍问题不断。

  2023年8月20日、22日,付某某分别在小区维权群和小区业主群吐槽所购马桶质量、售后服务、维权困难等情况,并建议大家谨慎购买。

  该厨卫店发现后,将付某某告上法庭,诉请付某某停止侵犯名誉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所购马桶多次发生问题,虽经维修但仍未修好,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被告陷入维权困境之际,在微信群吐槽原告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亦没有超出消费者正常评价的范围。原告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捏造、歪曲事实侵害其名誉权的行为,也无证据证明因被告的行为导致其社会评价的降低。从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出发,认定被告既不存在侵权行为,也不存在侵权结果,判决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消费者可以正当行使评价权

  永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二级法官苏洋告诉记者,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体现在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也包括肯定消费者正当行使评价权,不能简单地将消费者的正常评价行为认定为对经营者名誉权的侵害。

  作为消费者,所购商品多次出现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时,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等网络平台吐槽商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即使有不妥当的地方,但符合人之常情,应予充分理解、体谅。

  对消费者行使评价权的行为不能过分苛求,稍微的事实偏差、艺术的夸张等,不同于捏造、扭曲和诋毁,应给评价足够的存在空间,给消费者相当程度的包容。

  吐槽要适度 维权要正确

  在此,苏洋提醒消费者,吐槽要真实、适度,对消费过程的整体陈述,要具备真实性,不可超出消费者正常评价的范围,不可采用虚构事实、夸大事实等方式作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描述,亦不可采用低俗、激烈的言辞进行辱骂,否则,就可能构成对经营主体名誉的损害,造成侵权。

  苏洋表示,维权需要正确的“打开方式”。消费者可先与商户协商解决,在平等、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摆事实、讲道理、分责任,达成和解。若和解不成,可向街道、社区、派出所、矛盾调处中心及法庭的诉源治理巡回点等寻求帮助,由其组织调解,也可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报融媒体记者 王 冰 梁晓晨 通讯员 曹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