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货车、电动自行车、面包车、农村三轮车四类车辆肇事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按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自5月20日至7月31日,我市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类易肇事肇祸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此次整治对象以普通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严查货车(工程车、渣土车)严查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面包车严查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非法接送学生、酒驾醉驾;电动自行车严查闯红灯、违法载人、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农村三轮车严查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
严格路面管控。加强分析研判,优化勤务部署,统筹辖区主干公路警力分布,提高管控效能,每周四、周五为全市统一行动日,最大限度投入警力装备,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清理车辆隐患。强化重型货车隐患清理,紧盯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提升重型货车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夯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基础;要加强面包车隐患治理,对于逾期未报废面包车,根据车辆登记信息逐车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办理报废手续。
整治道路隐患。设置交通设施,排查治理路口视距不足隐患,排查治理夜间视线不佳隐患;推行“右转必停”。
创新科技应用。完成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加强非现场违法采集设备升级改造,加强结构化数据智能应用,加强数据二次研判。
深化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媒体,深化2024年“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机制,充分发挥交管宣传阵地作用,加强案例精准宣传,加强大单位、大工厂交通安全教育,通报四类车辆违法、事故情况,策划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集中整治行动将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强化分析研判、路面管控、源头治理、宣传警示,严查严管四类车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重拳治理一批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实现“三个坚决”(即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