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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杞战役烈士陵园

征集豫东战役相关革命文物

2024-05-20 08:15:16 京九晚报

  昨日,记者从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为深入阐释红色文化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进一步扩充睢杞战役事迹陈列馆馆藏资源,睢杞战役烈士陵园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豫东战役期间相关的文物、展品、史料和线索。

  征集以下方面有关豫东战役形成前到睢杞战役结束解放战争时期的文物资料:豫东战役形成前华东野战军和中原野战军方面的文物史志资料;豫东地区地方根据地方面的文物资料;建党建政方面的文物资料;土地改革方面的文物资料;部队整编与新式整军运动方面的文物资料;后勤与支前方面的文物资料;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英雄模范的文物资料;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文物资料;各参战部队(华东野战军:一纵、三纵、四纵、六纵、八纵、十纵、两广纵队、特种兵纵队;中原野战军:九纵、十一纵;冀鲁豫军区独立第一旅、第三旅;豫皖苏军区独立旅)首长有关豫东战役时期的文字资料、实物、艺术品、音像、图片、回忆录等。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睢杞战役烈士陵园对不存在法律纠纷及争议、来源真实可靠的文物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征集: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的文物,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列入馆藏并颁发捐赠证书;借用与代管——文物的所有者自愿将收藏的文物借于睢杞战役烈士陵园展出,或交由睢杞战役烈士陵园保管的,经专家鉴定后,签订借用、代管协议,由睢杞战役烈士陵园进行科学保护、安全保管和对外展出;移交——相关单位认为继续保管确有困难,或移交后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的文物、史料,可移交睢杞战役烈士陵园收藏保管或对外展出;仿(复)制——对展陈必需且最终未征集到的重点实物,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在确保实物安全的基础上,经物主同意后进行仿(复)制。

记者 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