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商丘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合理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根据商丘根琛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报请市政府批准收回商丘根琛置业有限公司位于睢阳区南京路北侧、国有土地南侧、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东侧、虞城福源建材有限公司西侧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于2013年8月1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国用[2013]第130号),使用权面积7223.98平方米(合10.836亩),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综合用地。相关权益单位或个人对拟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听证的权利,如对收回有异议或要求听证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合法产权证明、有效身份证件等有关材料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时间另行告知)。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向商丘市人民政府报请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孟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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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