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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场告知函

2024-05-16 03:26:04 来源:商丘日报

  商丘好药师博信大药房有限公司:

  根据我院2022年7月20日与你公司签订的便民药房协议,协议约定你公司2022年7月20日-2023年7月19日在我院(团结东路与归德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设立便民药房,按照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对外销售药品,以满足临床及患者用药需求。

  自2023年7月19日后,我院未再与你公司签订任何协议。因我院业务用房紧张,经我院院长办公会研究、院党委会通过,我院不再与你公司签订便民药房协议。

  我院已多次电话、书面告知并督促你公司尽快离场,你公司仍未离场。在此再次正式向你公司发出离场告知函,请你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18时前完成离场。

  若你公司仍未在规定时间内离场,我院将采取对你公司物品(药品、货架等物品)进行搬离及封存,请你公司积极配合完成离场工作。

  特此函告,请签收。

  商丘市中医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