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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乱飞”令人忧

如何管住“乱飞”的无人机

2024-05-12 23:22:02 京九晚报

  近年来,我们经常能见到无人机“忙碌的身影”。无人机在视频拍摄、物流运输、农业生产、抢险救援等多个领域的应用前景广阔。随着关键技术的突破,无人机产业发展迅猛,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是,无人机使用不当可能带来侵犯他人隐私、扰民、伤人等问题,甚至危及公共安全。不少人建议,在加强无人机使用者自律的同时,应尽快完善技术防控手段,实现人、机实名管理。无人机的管理漏洞主要在哪些方面?如何才能更为有效地进行规范与管理?

  5月7日,商丘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的通告》。《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自5月7日至11日,在规定区域内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这一《通告》,无疑是给“乱飞”的无人机戴上了“金箍”。

  A 无人机“乱飞”令人忧

  近年来,我国无人机市场异常活跃,无人机甚至呈爆发式增长,我们经常能见到无人机“忙碌的身影”。在我市,无人机爱好者越来越多,无人机也越来越常见。

  近日,小小的无人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游客在公园用一条板凳将低飞的无人机拍在地上”一事引发热议,这一不理智的行为却引来网友的支持。不少网友称,公园是人流密集场所,有很多老人、小孩,无人机低飞容易伤到人,拍摄可能侵犯他人隐私。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逐渐增多的无人机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给市民生活带来困扰。

  4月22日傍晚,市民王志敏正在商丘古城南湖游玩,突然听到一阵“嗡嗡”的响声。他循声望去,只见空中飞来了一架无人机。王先生下意识地往旁边撤了撤,无人机最后落在他前方一米多处。“这里有小孩子跑来跑去,无人机不仅在天上飞,还落在人群附近,比较危险。”王先生说。

  4月16日,市区睢阳大道的市民刘先生正在午休,突然被一阵“嗡嗡”声惊醒。刘先生赶忙朝窗外看,只见离窗户三四米的地方盘旋着一架灰色无人机,他气愤地说:“我家在13楼,平时很安静。那天被无人机的声音吵醒,可想而知噪声有多大。”

  刘先生把这件事发到小区业主微信群中,立即引起不少居民的共鸣。有的居民谴责这种在小区玩无人机的行为,认为存在无人机意外掉落的危险;有的居民质疑无人机操控者的飞行资质;还有的居民担心出现无人机偷窥等侵犯隐私权的情况。

  去年年初,我市摄影爱好者赵先生网购了一架价值4000多元的无人机。他告诉记者:“我有空的时候用无人机摄影,还经常带孩子到空旷处玩无人机。”上个月,赵先生的无人机发生了事故。由于视线受阻,无人机在升空过程中撞上了树枝,螺旋桨受损,无人机下落时差点砸中行人。

  我市还有很多像赵先生这样的无人机爱好者,他们有时会组织活动。赵先生说,我市拥有无人机的人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喜欢玩无人机的,其中很多是摄影爱好者;另一类是有工作需要的,他们利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商业表演等。

  B 无人机监管机制有待健全

  作为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新事物,监管政策法规尚不完善、现有法规执行面临困难,是无人机“乱飞”的直接原因。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商丘古城内已经对“乱飞”的无人机开始注意了,政府部门配备了专业击落无人机的设备,未经允许擅自在古城上空飞行的无人机,警告无效后,专业人员可以用专业设备将其击落。

  5月8日,我市律师孙德申告诉记者,无人机属于“低慢小”航空器的一种。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购买无人机后,机主须在民航局无人机注册平台实名注册;驾驶重量在250克以上的无人机,驾驶人必须持有无人机驾驶证。另外,无人机在飞行前,驾驶人须到空管部门申请空域,随后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

  律师还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无人机在机场净空保护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以及民航航路、航线,高速公路和普通铁路、公路以及水上等交通工具运行沿线、区域;党政机关、军事管制区、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大型物资储备、监管场所等重点敏感单位、部位及其设施;大型活动场所、人员聚居区、车站、码头、港口、广场、公园、景点、商圈、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禁飞。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无人机确实在很多领域提供了极大便利,解决了一些凭人力和普通机械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但由于不规范使用,无人机“乱飞”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

  C 束缚 “乱飞”无人机的翅膀

  为维护全市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5月7日,商丘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的通告》。管控时间从5月7日起至5月11日。

  《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就全市“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管控区域:(一)商丘境内机场周边半径5000米范围内领空区域;(二)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等重点单位周边半径1000米范围内领空区域;(三)商丘境内铁路沿线电气化线路周边半径1000米范围内领空区域;(四)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站、公共交通枢纽、高速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半径1000米范围内领空区域。

  《通告》中还称:凡持有“低慢小”飞行器的单位或个人,对未经批准飞行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即日起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记者上网查询后注意到,在其他地市,无人机泛滥促使当地政府出台措施。一些地方重视在重大节庆和活动期间的无人机管制,并使用技术手段进行“反制”。例如,武汉、济南、深圳等城市,都对无人机的飞行区域和飞行高度作出了规定。

  无人机“乱飞”,归根到底是因为部分使用者法律意识淡薄,未能认识到这些行为的潜在危害性。采访中,不少无人机爱好者建议相关部门对无人机进行规范,以保证更多无人机“飞得安全”“飞得安心”。他们建议,可以考虑建立无人机使用申报制度,在申报中明确无人机的使用者信息、使用范围、使用禁止事项清单、事故责任清单,建立无人机使用过程监督机制,确保无人机使用的全过程处于监管之下;对于屡次因不规范使用无人机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禁飞”管理。

本报融媒体记者 成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