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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出台专项实施意见

推动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2024-04-30 03:45:28 来源:商丘日报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印发了《2024年商丘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别从推进服务能力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强化乡村产业支撑等九项重点任务提出24条措施要求,引领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优化信贷保险供给,提高“三农”领域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农业强市建设进程。

  明确目标任务,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建立完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意见》提出,着力实现涉农领域信贷投放持续增加、重点领域金融供给保障稳定、金融帮扶力度保持不减、基础金融服务质效不断提升等工作目标。辖内农发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地方法人银行、保险公司坚守各自职能定位,构建多元化、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服务格局,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涉农金融专业化体制机制。《意见》提出辖内各银行机构要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要保持涉农信贷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等倾斜政策力度不减,在授信权限、信贷审批流程、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经济资本配置、人员配备、费用安排、考核激励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激发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内驱力,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建设。

  强化发展支撑,加大“三农”重点领域投入

  优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金融供给。《意见》提出,加大产粮大县和粮食生产主体金融支持力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融资支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林权抵押贷款,及时给予差异化融资政策倾斜;加大对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种业企业、制种基地的信贷支持力度,丰富种业保险产品,强化种业综合金融服务。

  加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支持力度。《意见》提出,针对农业科技创新周期长等特点,为农业领域科技创新提供中长期贷款等稳定金融支持;鼓励创新开发特色金融产品,做好金融与“土特产”结合文章,助力发展壮大商丘市优势特色产业;深入实施金融支持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加强精准服务对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凝聚行业力量,提升涉农金融服务质效

  《意见》提出,加快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丰富信贷产品体系,拓宽涉农主体融资渠道,积极探索开展养殖活体、应收账款等涉农资产抵质押贷款。优化涉农信贷供给结构,各金融保险机构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业务的拓展力度,深入推广“党建+金融”经验做法,与“整村授信”有机结合,提升小微企业、农户、农村转移人口等涉农经营主体金融服务覆盖面。

  《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高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金融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研发专属普惠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精准性和便利度;深化涉农信用信息共享运用,提高授信转化率,健全完善“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

  《意见》提出,加强农村地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升农村金融消费者对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的防范意识,优化信用生态环境,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聚焦薄弱环节,强化金融巩固帮扶力度

  《意见》提出,持续向脱贫县域倾斜金融资源,积极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力争在辖内6个脱贫县投放的各项贷款余额、承保的农业保险保额实现持续增长、特色农险产品数量同比保持增加。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持续做到“应贷尽贷”,推动扩大防返贫类保险覆盖面,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收致富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意见》提出,持续做好稳就业促增收金融服务,深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扎实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地,积极支持有融资需求、有还款能力的农民工、残疾人、妇女等就业创业。

  《意见》提出,优化乡村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切实满足进城农民及农村居民对住房、汽车、家电、文旅等方面的消费需求;积极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金融服务工作,落实各项金融优惠政策,严格执行代发协议,将资金按时准确汇入到补贴对象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近年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丘监管分局积极督促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加大乡村振兴领域金融投入,增加信贷保险有效供给,截至2024年3月末,全市银行业涉农贷款在1500亿元余额规模上保持持续增长,全市保险业累计向100余万户农户提供超100亿元风险保障。今后,该分局将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管引领,督促银行业保险业压实金融主体责任,推动各项政策和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支持加快培育“三农”新质生产力,加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积极在农业强市建设中展现金融担当、贡献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