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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心箱”变成“放心箱”

——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回头看”整治旧衣回收箱乱象

2024-04-23 07:23:31 来源:商丘日报

  “现在我们小区的非法旧衣回收箱已经被清理完毕,再也不用担心有人利用我们的爱心进行非法牟利了。”4月22日,家住睢阳区某小区的王女士高兴地告诉记者。原来,王女士和家人平时总会将不穿的旧衣物投放进小区里的旧衣回收箱,旧衣回收箱可以帮助群众处理废旧衣物,减少环境污染,并将旧衣物捐给需要的人,本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但是,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近期在履职中发现,部分公司和机构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打着慈善捐赠的幌子,在城市街道、小区大量投放旧衣回收箱,其投放行为属于市场经营行为,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市政资源,还严重降低了广大居民的慈善热情。

  摸排调查:查实“伪慈善”旧衣回收箱真面目

  相信不少人在自家小区或街边,经常会看到各式各样的标有“爱心捐赠”“公益”“慈善”等字样的旧衣物回收箱。每逢换季,许多人会在家里整理出不少闲置衣物,堆着占地方,扔了又太可惜。于是,就会把这些旧衣服投进这些“公益”回收箱里,不仅可以减少浪费和污染,还可以帮到真正有需要的人,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

  但是,如何把“爱心箱”变成“放心箱”?该院第四检察部迅速开展全面摸排工作,经调查发现,睢阳区、示范区辖区内部分小区放置的废旧衣物回收箱未经审批,箱体上未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

  “这些旧衣回收箱箱体上印有‘捐赠’‘慈善’等字样,让居民误以为这是属于公益捐赠性质的,而且部分回收箱擅自放置在道路两侧和花坛边上,周围还有垃圾随意堆放,不仅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还破坏环境整洁,影响市容市貌。”该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常雪斌说,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只有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这些废旧衣物回收箱没有通过依法批准设立,摆放主体没有相应的公开募捐资格,所收废旧衣物也去向不明,整个过程缺乏监管,此举不仅对广大居民产生误导,欺骗群众善举和公益热情,损害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影响慈善事业形象,还有可能造成公共卫生安全危险。同时,这些违规私设的废旧衣物回收箱随意安设,并且有的占用道路存在消防隐患,有的和垃圾箱混放污染严重,该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建议:整治185个非法箱体

  针对上述违法情形,睢阳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相关责任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辖区内旧衣回收工作进行部署,以实际行动推动工作落细落实。他们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排查旧衣回收箱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排查清理城乡社区旧衣物捐赠箱的通知》等文件,积极组织人员对全区旧衣回收箱的投放运行现状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排查,共发现446个旧衣回收箱,其中垃圾分类箱体125个,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箱体136个,非法箱体185个,对辖区内印有“捐赠”“慈善”等字样的旧衣回收箱进行全面整改与清理。同时,在民政局备案的组织,要做到箱体干净整洁、信息完整、不得占用通道、不得带有不文明字眼,目前,对185个非法箱体均已清理整改。

  “我们将继续做好辖区旧衣回收箱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定期到各小区进行巡查,切实巩固整改实效,建立长效机制,对不按规定清理旧衣回收箱或清理后发现再次放置的公司或个人,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杜绝旧衣回收箱乱摆乱放、挤占公共资源、非法牟利等乱象。”在检察建议回复中,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承诺。

  常雪斌告诉记者:“正规的旧衣回收箱箱体上会公布慈善组织名称、备案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和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信息。当群众发现有无公开募捐资质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公益募捐衣物回收,请大家一定要及时拨打民政部门电话进行举报,共同让‘爱心箱’真正爱心到位。”

  “回头看”:旧衣回收箱得到整治

  旧衣回收箱整治情况如何?非法箱体清理了没有?带着这些问题,近日,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到辖区某小区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经现场查看,非法箱体已经移除,留下的旧衣回收箱为备案过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箱体,箱体信息清晰、完整,没有侵占小区过道,周边不再有垃圾堆放。

  常雪斌表示:“我院将持续关注旧衣物回收等民生实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努力为百姓创造便捷、和谐、美丽的生活环境。”

  在采访中,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卓玲告诉记者:“每一颗爱心都不应该被辜负,每一丝善意都应该被守护。我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效的检察管理,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本报融媒体记者 王 冰 通讯员 窦 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