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从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加快推动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提高流通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了《商丘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2023年8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多部门印发《关于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的通知》,提出在全国布局建设综合型、复合型、功能型计102个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商丘为农产品农资走廊功能型支点城市。商丘区位交通优越、资源禀赋优异、流通体系基础优良,高质量推进国家流通支点城市建设,对于提升城市能级、发挥区域中心城市作用、深度融入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意见稿》明确了主要目标,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和举措,以期推动我市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稿》提出,依托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下称“集聚区”),紧抓商丘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商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机遇,发挥豫鲁苏皖四省交界处物流集聚优势,将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打造成为商丘现代流通创新功能区。依托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打造千亿级农产品物流产业集群。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打造千亿级冷链物流产业集群。依托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打造千亿级商贸物流产业集群。
对于阶段性目标,《意见稿》提出,结合国家布局建设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阶段性目标,到2025年,商丘市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商品和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基本建成立体开放、便捷高效、绿色智慧、安全可靠的现代化交通网络、物流网络、商贸网络,金融、信用、标准等支撑体系更加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全省领先,服务豫鲁苏皖、辐射全国的枢纽优势进一步增强。
对于总体建设目标,《意见稿》明确,立足商丘长远发展,围绕全要素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推进枢纽经济试验区建设,根据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到2035年,商丘现代流通体系全面建成,商贸、物流、交通、金融、信用、标准等融合联动,流通运行效率和质量全国领先,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显著增强,为商丘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