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举措抓实清明期间森林防火
3月份以来,我市气温攀升、风干物燥。同时,各地春耕春管生产陆续展开,旅游踏青明显增多,森林防火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扛稳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六项职责,采取五项举措,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持续平稳。
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各国有林场、国有商丘市民权林场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制度和森林防火责任,在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对森林防火工作专门进行安排部署,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加强对入林旅游人员宣传和管理,充分发挥“防火码”作用,扫码登记后方可入林。做好巡防巡查,上坟祭祀扫墓、焚烧杂草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法查处。继续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林区及周边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群发短信、广播、宣传大喇叭、宣传横幅等,精准高效做好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强化值班值守,要求各国有林场防火负责人及森林消防队伍全员在岗,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零报告”“有火必报”等制度;各单位森林防火队员随时待命,如遇突发状况,确保及时发现、迅速处理,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联合市森防办、市森林公安局对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查防火检查员是否到岗、收缴火源;看护林员是否在位、开展巡护;查专业队是否靠前布防、备勤备战。要求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禁迟报、瞒报火情。
记者 成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