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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好不好

我市将试行“红黑榜”评定制度

2024-03-26 07:42:35 商丘日报

  近年来,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质量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随着《商丘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试行办法》的印发,我市将试行物业行业“红黑榜”评定制度。

  “此前,我市曾在住房建设领域实施过‘红黑榜’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科长陈玉宝说,物业行业“红黑榜”制度涉及物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对物业监管部门及物业企业来说,具有加强行业监管、促进服务水平提升等诸多作用。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奖惩联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商丘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试行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含外地来商物业服务企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和“红黑名单”信息的核定和公布。

  “许多业主都对小区物业有意见,但往往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也无能为力。”家住睢阳区的张先生说,自家所在的小区物业是开发商引进的前置物业公司,业主在入住后对小区的物业服务有许多意见,但物业公司并没有改进,如果实行物业行业“红黑榜”,相信会对物业公司有更强的约束性。

  物业服务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可纳入物业行业“红名单”认定范围:符合商丘市红色物业党建工作规范要求;已纳入商丘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监管系统,信用等级为AAA级;一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违反物业行业规定行为;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或“黑名单”。

  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物业行业“黑名单”认定范围:经认定,有严重违反物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行为的;经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确认因物业服务企业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经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存在其他严重不良行为且不及时整改的;拒不参加商丘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弄虚作假,伪造更改企业项目以及人员等信息参加信用评价管理的;纳入商丘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监管系统,信用等级确定为严重失信的;因物业服务企业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引发重大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因物业服务企业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物业服务项目存在的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因物业服务企业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物业服务项目存在的问题被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一年内累计被公开通报三次(含)以上处罚的;不服从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监管或拒不配合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物业服务项目业主投诉较多(占单个项目业主总户数10%以上),经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查证属实,业主满意度低于50%(含)的;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服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备案登记手续,经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投标承诺收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及严重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服务项目合同期内,未按规定程序突然撤离或停止物业服务的;虚报物业维修项目或物业维修项目工程量,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侵害业主利益,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经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巧立名目违规收费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强制收费的;不遵守行业自律管理约定,造成较大行业负面影响的;经认定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我们小区的红色物业及日常保洁做得非常好,相信有了‘红黑榜’评定制度,对物业公司会起到更好的激励作用。”家住海亚·金域湾小区的陈先生说,“红黑榜”有明确的加分项,也有明确的扣分项,这些方面可以使物业公司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改进和提升,给广大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陈玉宝表示,物业行业“红黑榜”评定制度是通过树立行业守信、失信典型,推动我市信用物业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履职尽责,依法办事,主动、及时、准确核查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各级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公安、市场监管、法院、仲裁、税务等相关部门以及物业行业协会之间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

文/图 本报融媒体记者 鲁 超